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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