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1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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